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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 猎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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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、猎鹿

第二天一早,赵振国就踏上去镇上供销社的路。

他一个大老爷们儿,一点儿没觉得有啥别扭的,进门就直愣愣地问售货员要买卫生巾。

售货员像看稀罕物似的盯着他,愣愣地说:“咱这儿可没那玩意儿,听都没听说过。”

赵振国又是比画又是解释,售货员这才明白过来,摇着头说:“没有那个东西,我们这里只有月事带。”

起初他还以为是这地方太小了,货不全,又特地搭车去城里逛了一圈,这才发现,原来这个年代,还真没有卫生巾这玩意儿。

没办法,他只能买了月事带和几大包红纸。还去黑市上买了点趁手的武器。

月事带,就是一条长约30厘米的带子,上面巧妙地设计着绑带,两边的绑在内裤上,中间的用来固定折得整整齐齐的红色粗糙卫生纸。

把东西带回去,宋婉清一看,臊得不行。

她原以为他只是随口说说,没想到他还真当回事给买回来了。这年代上厕所,条件好点的用的是旧报纸、烟盒,条件不好的,用的是土疙瘩、稻草,他居然买了这么多纸回来,也真舍得。

赵振国就借着照顾宋婉清的由头,在家歇了几天。之前媳妇儿在他背上也留了些伤口,他小心点儿,媳妇应该不会发现自己受伤了。

宋婉清正赶上月事,倒也真没闻出赵振国身上那隐隐的血腥味,就是看他穿着汗衫睡觉,有点怪。

在家窝了两天,赵振国坐不住了。

天刚蒙蒙亮,他就出了门,直奔那片果树密布的林地,在这里等候过来觅食的鹿群。

鹿食草,但也尤为钟爱甜蜜的浆果。秋季正是野果成熟的季节,每当秋季来临鹿群往往会离开开阔的草地,集群来到危机四伏的森林里,寻觅掉落在地的果子。

赵振国坐在一棵最大的果树上,俯瞰方圆几里的林地。他把全身气息收拢,完全融入这片树林中,没多久,远处的密林传来两声类似呦呦的鸣叫。

呦呦鹿鸣,食野之苹,梅花鹿伴随着这种古怪的叫声出现在远处,鹿群一点点靠近,赵振国紧贴树干。

这群梅花鹿约有近四五十头,橙黄色带斑点的皮毛与落叶融为一体,如此完美的保护色让人不得不感慨自然的神奇。鹿群渐渐聚拢到树下,捡食地上的果实,赵振国很快选中了其中一头。

搭枪,瞄准,扣动扳机,动作一气呵成。

子弹悄无声息穿过树梢,而后稳稳的扎进梅花鹿的后腿中。鹿群四下逃窜,受伤的梅花鹿本能往林子逃去,

不得不说人类发明的枪这种武器非常高效,百米外便可发动突袭。

他跳下树,寻着血迹找去,把梅花鹿抓住了。

准备回去时,赵振国注意到满树野果,想到什么,他往一片熟悉的林子走去。

秋季是果季,山里随处可见成熟的果子,特别是柿子,一结就是满树,红彤彤的柿子就像大自然的灯笼,是自然界庆祝丰收的独特方式。他寻着记忆找到一棵柿子树,特意挑又大又红的摘,直到装满一个箩筐才打道回府。

本以为媳妇会乖乖听话好好休息,却不想把孩子哄睡后又在干活了。

宋婉清似乎很开心,她把湿衣服摊开晾在架子上,洗净的衣服还滴着水,水珠成串落下,被阳光一照就像五彩斑斓的珍珠,绚烂夺目,映出漫天七彩云霞,也映出他由衷绽放的笑容。

目睹一切的赵振国突然觉得眼前的画面有种说不出的温暖。

“媳妇儿。”

“振国。”听到声音宋婉清转过身来,看见是他随即笑出两个浅浅的梨涡。

“现在正是秋柿成熟的时节,我回来的路上正巧看到了,就摘了些回来,待会儿你吃点,但别多吃,柿子性寒,最好饭后再吃。”赵振国把柿子放在石桌上。

李甜甜还没下工回来,赵振国赶紧下手处理着梅花鹿,

宋婉清本来在井边淘衣服,习惯性偷偷瞄向赵振国时正好扫过地上的鹿,其中一个细节让她瞪大了眼。

梅花鹿头上是一对鹿角,这不奇怪,公鹿一般都有角,只是这对鹿角竟是小角。

见赵振国准备了结这头鹿,她急忙走过去。鹿角呈红棕色,只有一个岔,岔枝比主干略细一些,覆盖短绒毛,轻捏一下,软的。

软而韧的触感,很奇怪。

“怎么了?”赵振国狐疑的看着媳妇儿的动作。

“鹿长了四只角?”宋婉清眼冒星星,指着那鹿角。

“这是鹿茸。”赵振国勾起了唇,跟她解释道。

“鹿茸是药材,可以卖的,这只鹿的鹿茸很大,看着有三斤重了,能卖个好价钱。”

宋婉清听的一愣一愣的,

趁梅花鹿还活着切下鹿茸,新鲜的鹿茸还在滴血,若不快些煮容易坏,他把陶罐加水煮沸,把鹿茸放进去烫熟,反复几次,直至表面绒毛尽除。

煮好的鹿茸表面光溜溜的,外皮收紧,赵振国随手折了两根草绳把鹿茸吊在屋檐下的通风处。

看着在阳光下反射着橘红哑光的鹿茸,宋婉清还是好奇不已。

赵振国在那正经道:“公鹿每年夏秋换角,新长出来的角乃幼角,也就是鹿茸,鹿茸不取逐渐硬化,到来年便会脱落化为齑粉,纵然取了也不会危及公鹿性命。”

“但鹿茸毕竟一年只能采一两次,鹿生性好斗,不好养,也不好抓,如此自然物以稀为贵。”

午饭是梅花鹿,

赵振国在厨房的灶中添了柴火燃烧,待柴火燃烧殆,余下一坑炭火,他用芭蕉叶把鹿腿裹上,置于灶中,再添上一些柴火,

“这?”宋婉清颇为惊讶,这样能烤熟?

“这样烤出来的肉更嫩。”赵振国解释道,

鹿腿确实烤好了,直接火烤不仅容易把肉烤焦,还会让肉中宝贵的汁水流失殆尽,火烤出来的肉往往柴的咬不动。

不过这年代大家吃肉水煮比较多,爆炒比较少,因为缺油。

别人家有肉吃就不错了,怎么可能跟赵振国一样,这么讲究。

赵振国把土堆拨开,浓郁的肉香顿时弥漫在空气中,宋婉清的鼻翼微微煽动着。包裹在鹿腿外面的芭蕉叶已经因为高温和肉的汁水变成了黄褐色,正冒出徐徐热气,赵振国用两根树枝把滚烫的鹿腿夹出来,放在灶台上,揭开外面的芭蕉叶,两条鹿腿皆被烤的通红,肉汁四溢,香气扑鼻。

宋婉清早已饿了,这样新鲜的做法也是头一次,赵振国拿起一条鹿腿,切了一块递给宋婉清,她上去就是一口,被烫的龇牙咧嘴,赶紧放下了。

“哎哟,嘶,好烫,好吃。”鹿腿汁水颇多,咬下去肉汁在齿间炸开,肉香伴随着灼热温度席卷每一个味蕾,她急促吸气,发出嘶嘶的响声。

赵振国戏谑一笑:“媳妇儿你还是太瘦了,多吃点,细狗都没你这么瘦的。”他把鹿腿上的肉撕下来一些放在她的碗里,又给掰了一半馒头给她。

其间宋婉清一直维持着端碗扒饭的动作,任由小碗垒起了肉山,这回不仅缩着身子,连小脸都红透了。

吃着吃着,宋婉清开始有点心疼了。

赵振国上山基本都有收获,兴许也会采集野果,比方说今日的柿子,山里有什么便吃什么。

像今天他打的梅花鹿,其实拿去卖的话可能会更划算。

鹿算一种金贵的畜牲,这么一头鹿能换不少钱,买些鸡鸭回来养也不失为一份生计,总好过直接吃掉。

而且,上山打猎,她总是担心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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